为遵循习近平总书记“对党忠诚,服务人民,执法公正,纪律严明”总要求,加强公安队伍“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”建设,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依据《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》和《四川警察学院章程》,学院执行警务化管理。
警务化管理,坚持“政治性、严格性、统一性”的育警理念,坚持以立德树人、育警铸魂为根本,以理想信念教育、忠诚警魂教育为核心,以警务训练管理一体运行模式为载体,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师生行为,创建文明校园。
警务化管理,管理规定是依据,严格管理是手段,规范养成是要求,持续训练是保障,协同配合是方法,育警铸魂是目标,努力做到全校一盘棋、标准一把尺、师生一个样。
警务化管理,以教育训练、制度管理、行为养成和实战锻炼为主要内容,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作用,努力做到思想革命化、作风战斗化、生活制度化、内务标准化。
警务化管理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学生处牵头负责,警训部、成教部、院团委协同,各部门配合。
警务化管理,执行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教育学分制度,坚持一日生活制度,实行封闭管理,开展教育训练和实战锻炼。